从学校在就业政策上看 “先就业后择业”确实有一定的合理性。越来越大的就业压力和择业难度,加之毕业生社会经验欠缺,对社会了解甚少,很难一次性地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。而在求学期间已经付出巨大经济代价的毕业生们,无论如何也没有理由再拖累家庭和父母,需要尽快落实工作单位。应该说,客观因素让他们无暇考虑岗位是否真正适合自己、自己能在某个岗位上服务多久。
我们经常谴责一些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过于苛刻的条件,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,签订不平等劳动合同。确实用人单位存在滥用优势地位的因素,但一些求职者的不诚信行为也使用人单位吃一堑长一智,为防止再次受骗上当,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过于谨慎,矫枉过正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一些不公正待遇与求职者的不良行为不无关系。
常言道:人往高处走。毕业生发现工作岗位不适合自己发展而离开原单位,另谋高就,这是可以理解的。用人单位也不会小肚鸡肠,迁怒于求职者。但问题的关键是,大多数毕业生并非因为这个原因背叛单位,而是进入时就没有长期工作和服务的诚意。这已不再是能否施展才华的问题,而是一个严重的诚信问题,这正是用人单位最不能容忍的。你想在一个企业得到重用或者更高的发展,首选必须要忠于企业,在宁波新锦程电脑培训中心,很多当地企业给我们新锦程学员培训机会,我们的新锦程学员也很感恩也很努力,尽自己努力做好本职工作,后来大都可以得到公司重用,有的甚至可以成为公司的技术股东。我们不妨换位思考一下,当企业对一名员工进行一定时期的技术培养,并帮其办好落户等一切手续时,这名员工突然提出辞职,企业会怎么想?“先就业后择业”是学校为了促进毕业生就业、提高就业率采取的一项措施。